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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评价《韶》乐是“尽美矣,又尽善也”,评价《武》乐是“尽美矣,未尽善也”。<br>
《韶》乐是舜时的乐曲,而舜是禅让制,所以从内容到形式都体现了平和之气,而《武》乐是歌颂周武王推翻商纣王的乐曲,虽事属当然,但毕竟是使用武力,故而评其形式美,但其内容尚有不足。这说明孔子是强调文艺作品应该是内容和形式的完美统一。<br>
孔子对文艺作品评价的“美”与“善”的标准是有区别的,承认在内容并不尽善的,在形式上也可以是美的,也应该予以肯定,不能轻易否定。</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