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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与乙系国家机关工作的同事,平时有隙为报复乙,甲向公安机关作虚假匿名举报,诬告乙曾在一歌厅嫖娼,有陪侍女丙为证,公安机关调查时,丙对此作了虚假指证,乙因此受到了公安机关的处分。在公安机关查处乙的过程中,甲在公开场合多次渲染已嫖娼的事实。甲的行为构成()。


A、诬告陷害罪

B、报复陷害罪

C、诽谤罪

D、不构成犯罪

时间:2022-06-02 00:46 关键词: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知识)

答案解析

C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做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错误的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就本案而言,甲捏造的不是犯罪事实,不构成诬告陷害罪甲虽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没有滥用职权,假公济私,且被报复人非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故亦不构成报复陷害罪。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