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在CTAIS中按:税务稽查—稽查执行—稽查执行任务接收顺序进入本功能模块。<br>
(1)选择接收任务的税务人员:在稽查执行人上按回车,出现“税务人员选择”界面;窗口左边是待选人员,右边是已选人员。从左面选择一个人员,双击该人员,将其移至右边,从而可以确定一个稽查执行人员;如果去掉人员可用同样方法选择右边人员移到左边。<br>
(2)对已经接收的稽查执行任务,可以通过点击[撤销接收]按钮撤销接收,如果该案件在执行环节已经出具文书,则不能在此撤销接收(此情况下撤销接收应在公用模块—在执行案件回退管理中完成。<br>
(3)任务回退,单击[任务回退]按钮,会弹出”是否将此稽查案件回退审理环节”的提示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