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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电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0月销售给某商场100台电脑,不含税价为5000元/台,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双方议定由电脑公司送货上门,商场支付运输费2340元(电脑公司开具普通货物发票)。电脑公司应纳增值税为( )元。


A、84836.2

B、85000

C、85340

D、85397.8

时间:2022-05-25 03:58 关键词: 中级会计职称 经济法 CMS专题

答案解析

C
本题考核增值税的混合销售。销售电脑并送货上门,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将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额合并计征增值税。应纳增值税=[5000×100+2340÷(1+17%)]×17%=85340(元)。 提示:非应税劳务额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应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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