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毛泽东以中国实践为基础,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全面地阐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并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理论。第一,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它们不但表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贯穿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始终,是推动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第二,系统地阐明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和特点。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在基本适应条件下的矛盾,是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因而不是对抗性而是非对抗性的矛盾。第三,提出了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思想。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不是对抗性的,它的解决可以依靠社会主义自身的力量,通过对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方面进行调整得到解决。<br> 第四,在阐明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状况和性质的基础上,毛泽东进一步分析了中国的社会矛盾。指出我国存在着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即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br>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充分肯定了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同时他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特别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矛盾状况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在新的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这一理论,为社会主义改革提供了理论基础。<br> 第一,判断一种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是否相适应,要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主要看它是否适应当时当地生产力的要求,能否推动生产力发展。<br> 第二,在社会主义社会依然有解放生产力的问题,从而为推进改革开放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br> 第三,把社会主义基本矛盾、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统一起来。生产力发展水平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的途径是发展生产,为此,必须把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br> 第四,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矛盾的途径是改革。邓小平从历史经验教训出发,找到了社会主义发展的基本形式,即改革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