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宪法的制定贯彻了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的原则,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特点。它是民主革命历史经验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经验、中国经验和外国经验、领导智慧与群众智慧相结合的产物。它对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推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起了巨大的作用。同时它为普通立法提供了原则和依据,为新中国的法制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1954年宪法是一部比较好的宪法,也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我们也应该看到,这部宪法带有过渡性的特征,没有很好地解决宪法的稳定性问题。宪法自身对于宪法的保障与监督也没有作出有效的规定。当我国过渡时期的任务完成以后,这部被看做是实现国家过渡时期总任务的宪法的稳定性和严肃性便成了一个尖锐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