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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艺术概括创造艺术真实,是文学作为认识活动的价值追求。文学同时还是审美活动。审美属于对客体世界的情感评价。文学创造就是既以艺术真实反映生活又以情感评价裁判生活的方式,实现其价值功能的。认识是对事物的本质属性的客观反映,情感则是基于人的需要、观念等思想意识而对事物的主观态度和评价。然而文学在创造艺术真实时主体运用“内在的尺度”,就已经把情感评价融入其中,因而艺术形象都是认识与评价的统一,理智与情感的统一,真理揭示与价值判断的统一。在这里,认识不仅是情感形成的依凭,而且是饱含着情感的认识,情感不只是推动认识的动力,而且是渗透着认识的情感,总之两者水乳交融般地化为一体。可见,情感评价是文学创造的本质属性。情感评价是文学的本质属性和文学创造的必然要求,它作为一定的价值取向,内隐着人的政治、经济、文化、伦理、宗教和审美等社会性需要与态度,以及由此诸多因素形成的对社会生活的心理体验和判断。文学创造正是以这样的属性,在向人们展现真理的同时,也向人们呈示着意义,并以审美情感诉诸人们的心灵和激发人们的情绪的方式,发挥着它的审美意识形态作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