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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


A、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

B、合伙人被宣告破产

C、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时间:2022-03-25 18:57 关键词: 中级经济法 会计中级职称 会计考试

答案解析

D
阿瞬       选项ABC,属于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形;       选项D,属于应“除名”的情形。       综上,本题应选D 。       Tips:普通合伙人的当然退伙的情形为: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