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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拟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四人签订的合伙协议的下列条款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乙、丙、丁的出资比例为4:3:2:1

B、合伙企业事务委托甲、乙两人执行

C、乙、丙只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D、对合伙企业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的表决办法

时间:2022-03-16 05:32 关键词: 中级会计职称 经济法

答案解析

C
A项,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出资比例由合伙协议自由约定。B项,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可以约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企业事务,但有限合伙企业只能由普通合伙人执行企业事务,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企业事务。C项,普通合伙企业由所有的合伙人对所有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D项,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