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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转移价格有:<br>
(1)以市场价格作为内部转移价格。优点是供需双方的部门都能按照市场价格买进、卖出他们所需知和所供的产品,可以节省谈判成本。缺点是直接以市价为转移价格相应好处全部划归销售方部门的工作成果,购买方无法获得任何好处,容易引起不满。另外,在产品进行自制还是外购决策,或者是否淘汰某一产品时,以市价作为转移价格没有用处。适用条件是产品有外界市场,购销双方可以自由对内外销售产品的情况下。<br>
(2)以产品成本作为内部转移价格,分为完全成本和变动成本。完全成本的优点是成本材料现成可用,缺点是销售单位获取不到任何利润,都被购买单位占有;而且销售单位会将成本问题完全转嫁给购买单位。变动成本法缺点是对购买单位过分有利,只适用于成本中心,不利于激励成本中心控制成本。适用条件是含秘方及专利等无市价存在或外界市场没有中间产品及某种便于整体决策的目的。<br>
(3)已经过协议的市场价格作为内部转移价格。优点是解决了直接以市价作为转移价格的缺点。缺点是增加了谈判成本,而且容易失去分权的意义,难以发挥激励作用。适用条件是在中间产品有非竞争性市场,生产单位有生产能力闲置,变动成本低于市场价格,责任单位由自主决策权的情况。<br>
(4)双重内部转移价格。优点是区别对待有利于产品接受方正确的进行经营决策,有利于提高供应单位在生产经营中发挥主动性、积极性,较好解决目标一致性和激励问题。适用条件是仅在任何单一内部转移价格均无法达到目标一致性和激励目的,中间产品有外界市场、生产能力不受限制且变动成本低于市价的条件。</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