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新历史学派发生于19世纪70年代至20世纪初,与旧历史学派相比,它具有一些新的特点:<br> (1)新历史学派不再象旧历史学派那样,全然否定经济规律的存在。不过,他们怀疑经济学真的能够揭示这些规律,尤其否认运用古典的抽象演绎方法能够做到。<br> (2)提出“历史统计方法”,力图用历史统计方法对大量资料进行分析和考察现实经济问题。他们提出,新的历史方法不急于求得普遍的结论,而是运用历史/归纳方法,循序渐进,以实现对特定时代的各个民族和不同经济状态的专项研究。<br> (3)新历史学派特别强调心理、道德和法律的等意识形态因素在经济中的作用,并以此为基础解释各种社会经济现象,提出经济观点。<br> (4)新历史学派不仅与古典经济学相对立,还攻击马克思主义学说。它极力推崇国家的超阶级性,赞美德国容克资产阶级专制政权,视德意志帝国为“理想的王国”,由此提出一些有关社会改良具体的政策主张。</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