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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创新体系的分析框架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国家创新体系分析集中在企业的研发活动、科学技术组织和公共政策之间的交互作用上。这种分析有时包括了对有关知识产权和风险资本制度的研究,但很少对涉及到大众教育、产业关系和劳动力市场等广泛的制度安排进行研究。在很多情况下,狭义的国家创新体系分析与专门的科学技术政策研究文献密切相关。广义的国家创新体系有两个特点。第一,对“创新”的定义是广泛的,创新不仅包括渐进的和激进的创新,也包括创新的扩散、吸收和使用,它是一种持续的累积过程。筹二,它考虑到了更广更广泛的创新来源。除了科学和研发活动外,创新也体现在与不断发生的生产和销售活动相联系的交互学习过程中。狭义的国家创新体系概念主要是由美国的一些学者所使用,而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虽然科学和研发体系也很重要,但关键性的创新来源却是来自于体现在人们的技能和组织内外关系的能力基础上,因而,广义的国家创新体系概念具有更广泛的适用性。</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