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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新史学代表人物之一的巴恩斯认为中世纪西方史学有五项特征:<br>
第一,中世纪有重要价值的史著主要涉及的是严格意义的当代史,而对过去时代的记叙几乎总是保留着一种粗略和一知半解的编年纪性质。<br>
第二,要按一般方法来严格区分编年史、系统的历史和传记,是几乎不可能的。<br>
第三,绝大多数史家显然是教会人员,其中主要是僧侣,因此,他们不应在历史方法的缺陷方面遭受过于严厉的批判。<br>
第四,中世纪史学几乎完全是情节和事件性的,事实上不存在任何较为深刻地分析历史发展中社会、经济和文化因素的企图。<br>
最后,人们很容易看到这样的事实,即随着十字军运动的展开和文化兴趣的增长,历史著述的数量开始增多,质量也有所改进,这些预示着曾经一度丧失的古典时代的史学水平将得以恢复。”<br>
他的评述大体反映了中世纪史学在历史编纂方面的基本状况,即史学为教会所垄断,治史水平低下,不过前后相比,中世纪史学到晚期仍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进步。巴恩斯虽然对西方中世纪史学作了某种概括,但并未深入其史学思想的内部进行探究。</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