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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一1997)根据停车(车位)数量和总面积将修车库分为Ⅰ、Ⅱ、Ⅲ、Ⅳ类。(1)Ⅰ类修车库:修车库车位数大于15辆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修车库为I类修车库。(2)Ⅱ类修车库:修车库车位数大于5辆小于等于15辆或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2小于等于3000m2的汽车库为Ⅱ类修车库。(3)Ⅲ类修车库:修车库车位数大于2辆小于等于5辆或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小于等于1000m2的修车库为Ⅲ类修车库。(4)Ⅳ类修车库:修车库车位数小于等于2辆或总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0m2的修车库为Ⅳ类修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