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形象不是自然和生活的简单摹本,而是经由人类心灵创造的艺术形式,目的是为了满足人类更高的心灵旨趣,在艺术中它体现着审美理想。所谓审美理想,是指人们在自己民族的审美文化氛围里形成的,由个人的审美经验和人格境界所肯定的关于美的观念尺度和范型模式。所谓观念尺度不过是人们在自觉的审美联活动中为自己下意识地设定的关于美的种种标准;所谓范型模式则是合乎上述标准的感性形态。文学形象的至境形态便是这种范型模式的具体体现。审美理想一方面通过个人的审美实践显示出个人的性格特色,另一方面又以范型模式的形式体现为民族审美趣味的共同性及至人类审美理想的共同性,从而制约着全民族及至全类的审美实践和艺术创造。这样,文学形象必然体现着作家的审美理想。作家们不仅可以把生活中美加以集中、升华,加工成正面体现审美理想的艺术形象,还可以自觉不自觉地在审美理想的光照下,把生活中丑陋转化为艺术美。所以各类文学形象都体现着或者折射着作家的审美理想,从而在更高的意义上满足人类高尚的心灵旨趣,与自然物象明显地区别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