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5种。<br> 一,行政许可服务。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的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权利和资格。<br> 二,行政征收服务。指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强制地,无偿地征集一定数额金钱或实物的行为。<br> 三,行政确认服务。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br> 四,行政给付服务。即行政物质帮助。<br> 五,行政合同订立服务。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目的,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基于相反方向的意思一致而缔结的契约。</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