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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时期,国民经济面临着崩溃的边缘,为迅速恢复国民经济,我们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主要有:<br>
1、肃清外国在华特权势力,没收官僚资本。<br>
(1)收回海关主权,实行对外贸易管制。<br>
(2)帝国主义对我国实行封锁禁运和我国对帝国主义在华企业进行管制。<br>
(3)没收官僚资本。<br>
2、土地改革的完成。进行土地改革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内容,这项工作在新中国成立前的解放区就已经实行,新中国成立后,这项工作继续完成,1950年6月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没收地主土地给无地少地的农民,鼓励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br>
3.统一财政经济工具,争取国民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主要是打击投机势力,稳定物价,同时,实行统一全国收支、统一物资调度、统一全国现金管理,从增收和节支两方面着手平衡财政收支。<br>
4.调整工商业。调整工商业是人民政府对旧的经济结构进行重新改组的一个组成部分,调整的三个基本环节是调整公私关系,调整劳资关系和调整产销关系。1951年冬和1952年初,党和国家又号召在全国的机关、学校、团体内开展了“三反”运动和在资本主义工商业中开展“五反”运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