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如何理解机动车所有人和占有人之间的关系问题?


时间:2022-01-11 08:03 关键词: 法学 民法

答案解析

<br> 《侵权责任法》分别规定了租赁、借用、盗窃、抢劫、买卖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买卖拼装或报废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的规则,这些都是涉及机动车的所有人和占有人相分离的情形下交通事故损害的赔偿责任承担问题,内容比较复杂,具体包括:<br> (1)《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span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租赁</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借用</span>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br> (2)《侵权责任法》第50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span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span>,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br> (3)《侵权责任法》第51条规定,以<span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span>,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br> (4)《侵权责任法》第52条规定,<span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span>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