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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权法理论,下列关于地役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地役权是为需役地使用人行使其使用权的必要而设定的物权

B、地役权是依合同设定的用益物权

C、地役权人可以在地役权上设定抵押权

D、在需役地被分割时,地役权人依然可以依原合同的约定在分割后各部分上行使其地役权

E、地役权的享有不以对土地的占有为要件

时间:2022-01-10 10:25 关键词:

答案解析

BDE
解析:本题考核地役权的相关规定。地役权,是指地役权人为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有权依合同约定使用他人不动产的一种用益物权。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地役权不得从需役地分离出来而成为其他权利的标的,所以地役权人不能在地役权上设定抵押权,选项C错误。在需役地被分割时,地役权为分割后的各部分的利益仍然存在。不过,如果地役权的行使按其性质只关系到需役地的一部分的,则分割后地役权仅在该部分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