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承袭明制,仍实行一条鞭法。虽已有部分丁银摊入地亩之中,但丁役仍是无地少地农民的一大负担,也成为农民隐匿户口的原因。为了增加丁口,稳定税收,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和丁银为准,额外增丁也不再多征丁银,称为“滋生人丁,永不加赋”。这无疑是封建赋税制度发展的一大进步,但在编审户口时引发极大混乱。广东、四川两省在康熙后期将丁口之赋摊入地亩征收,取得成效。雍正时期,将“摊丁入亩”推行全国。自此,不再按人丁和地亩双重标准收税,而将土地作为唯一的征税标准,简化了税收程序,农民对国家的依附关系削弱,自秦汉以来存在2000多年的丁口税从此结束,标志着国家对农民的封建隶属关系全面松弛,这一变化对我国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