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以制定法为主要渊源。
B、法官对法律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
C、以判例法为主要渊源,以衡平法和制定法为补充。
D、法官的判决本身具有立法的意义,普通法系素有“法官造法”之称。
时间:2022-01-05 19:41 关键词: 助理信用管理师 信用管理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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