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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承建单位违反合同导致工程竣工时间延长,监理单位(33)。关于信息工程实施合同工期的叙述,不正确的是(34)。由于承包商的原因导致监理单位延长了监理服务的时间,此工作内容应属于(35)。


A、不承担责任

B、承担全部责任

C、与承建单位共同承担责任

D、承担连带责任

时间:2022-01-05 04:51 关键词:

答案解析

A
解析:由于承建单位违反合同的原因导致工程竣工时间延长,只应当由有承建单位来负责。因为业主和监理的角色从来都不是乙方的担保人。故(33)题选择A正确。(34)题要求从4个选择项中找出描述有错的一项。选项D:“通过招标选择承包人的项目,其合同工期天数就是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天数”,只有在一种几乎不可能出现的情况下是正确的,既在合同中没有明确注明合同工期天数。而选项A、B、C在任何情况下都正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额外工作”是指本来不在工作范围之内的事情,现在要求去做的工作;“意外工作”是指由于意外的事件出现而导致必须去做的工作:而“附加工作”是指在工作范围之内,本应该已经完成,但是由于非自身原因而使工作处于无法完成,而在正常工作范围内附加出来的那部分工作。题目中“由于承包商的原因导致监理单位延长了监理服务的时间”,这个工作当然是“附加工作”。故应选择B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