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清末由朝廷主持的立宪运动是以传统政治权威的合法性为基础,通过传统的官僚政治手段进行的自上而下并有限度的变革,其本身的局限性和绝不可能进行彻底的自我完善,给人留下几点启示:<br> (1)官方的政治制度变革是在射界形势的推动下进行的,原本就带有被动的性质。<br> (2)自上而下的政治体制改革需要中央政府集中权力,以便有效地统筹规划,合理地分配社会资源,对改革中遇见的问题具体干预,这就需要强大的财政支持。清政府非但没有达到集权的目的,反而使地方势力分离倾向加剧;不但没有取得列强们的谅解,而且失去了地方势力的支持,政治体制的改革的效果实际成为了泡影,内外矛盾加剧。<br> (3)政治体制改革需要社会力量的支持,在传统政治体制弊端日益显露的情况下,需要政治体制改革,而改革必然需要新的社会力量支持。<br> 清政府没有把握机遇和妥善地解决这些矛盾,一味地追求制度上形式的改革,仍然借改革谋苟延统治的私利,也就决定它的政治体制改革不可能成功。</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