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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创造中主客体关系建立的过程就是创作主体和创作客体双向运动的过程,主体能动地审美地反映客体,即主动地选择客体和加工处理客体的有关信息;并通过情感体验,把自我的意识、情感对象化,即将客体“主体化”,在观念中创造出源于客体又超越客体的审美形象。在这个过程中,创作主体始终处于主导性、主动性的地位并显示出能动创造性的特征。这是因为,人不是机械的信息接收器,而是一种有意识的生命存在。马克思指出:“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就是说,人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有意志、有目的的,他不仅“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么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人能用“内在的尺度”去衡量对象和进行生产,就是人能依照自己的需要、目的和意志去衡量对象和进行生产。这就是创作主体之所以始终处于主导性地位和具有主观能动性、创造性的根本原因。具体来说,创作主体的主导性、能动性、创造性首先体现在对创作客体的选择上,文学创造反映具体的社会生活,作为主体的作家可以能动地选择“具体客体”作为反映对象,例如鲁迅主要选择“病态社会”的“病态人生”为“具体客体”。其次,创作主体的主导性、能动性又集中体现在实际创造过程中对“具体客体”的剪裁、缀合、概括、综合、虚构、想象和情感化、观念化上,也就是对客体进行变形、情感投射和观念移注。通过创作主体的能动创造,按照作家“内在的尺度”即作家对生活的认识和审美需要、审美目的、审美理想,将生活客体转化为主客体统一的艺术品。综上所述,文学创造中作为主体的作家始终处于主导性地位。</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