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联系实际说明在行政责任意识向行政责任制度的转化过程中,制度建设是关键。<br> (1)行政人员的行政责任意识。行政责任意识是行政人员在行政管理这一特殊职业活动中所应拥有的职业意识。具体内容可以概括为行政人员的公正、仁爱、宽容、求实和自我节制的意识,它们是行政人员对公共行政公共性的信仰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具体体现。行政伦理学要求通过增强行政人员的行政责任意识去提高行政管理活动的道德水平。<br> (2)行政责任制度。在我国,行政责任制度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即:宪政责任制、政党责任制、有限目标管理责任制、公仆责任制。其中,公仆责任制是贯穿于其他三种行政责任制中的精神内核。<br> (3)在行政责任意识向行政责任制度的转化过程中,关键在于行政责任制度的建设。因为:在现实的行政管理活动中,行政人员的行政责任意识和行政责任制度的建设之间是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一方面,行政人员需要将客观的、外在的行政责任内化为内在于他的行政责任意识;另一方面,整个行政体系中的行政人员普遍的行政责任意识不会自动产生,需要外在的、客观的行政责任制度来提供保障。行政责任制度的保障作用对于行政人员普遍的行政责任意识的增强和提高行政管理活动的整体道德水平至关重要,而制度必须通过制度建设才能得以不断完善,才能真正发挥其保障作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