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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员雇佣制度:“所有德国人都有自由选择职业、工作岗位和培训场所的权利。”根据这一基本原则,企业主或经理有权根据企业实际需要,自行招聘或解雇员工,员工本人也有选择工作的自由,公司与员工的“双向选择”是德国企业自由雇佣制度的核心内容。<br>
(2)培训制度:德国的职业培训已形成了一个多阶段、多层次、多功能、形式多样、涉及面广、结构复杂的体系。就职业培训的内容而言,一般包括职业初始培训、职业进修和转业培训三个方面。就职业培训的形式而言,主要有以下四种形式:企业与学校相结合的“双轨制”培训,企业办大学,跨企业的再培训中心,市场模拟训练公司。<br>
(3)工资分配制度:劳资双方的工资谈判更为规范化和制度化。德国广泛采用了利润分享制。<br>
(4)绩效考核与激励制度:德国企业一向力求人员少、素质好、工作效率高,员工进入企业后,均设立人事档案。从经理、工程师到技术员都要进行定期考核,能者提薪晋级,平庸者则被劝退解职,违纪儿犯法者开除,实行因事定人,定岗定位。<br>
(5)劳资关系:德国企业的劳资协调体制是以劳资协议为核心的。职工参与决定制是德国劳资关系中的又一大特色。</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