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①试配时应采用工程中实际使用的材料;搅拌时间应符合规定。<br> ②确定砂浆的基准配合比:按计算或查表所得配合比进行试拌时,应测定其拌合物的稠度和分层度,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调整材料用量,直到符合要求为止。然后确定为试配时的砂浆基准配合比。③试配时至少应采用三个不同的配合比,其中一个为基准配合比,其他配合比的水泥用量应按基准配合比分别增加及减少10%。在保证稠度、分层度合格的条件下,可将用水量或掺加料用量作相应调整。<br> ④对三个不同的配合比进行调整后,应按《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的规定成型试件,测定砂浆强度;并选定符合试配强度要求的且水泥用量最低的配合比作为砂浆配合比。</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