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了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原则。尽管企业销售、发货、财务部门分设,但职责划分不合理。第一,开具提货单应该是销售部门的职责,财务部根据销售部开具的提货单进行收款,但企业规定由财务部开具提货单,容易造成职责分工不明,收款作弊等;第二,收款是财务部的职责,但规定由销售业务员乙负责到购买方收款,造成同一部门和人员经办整个销售收款业务的全过程,同时也违背了销售人员不得接触现款的规定。 由销售部经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售价的做法容易造成销售价格失控、销售收入流失,应根据制定好的价目表、折扣政策、付款政策等加以执行。 大宗销售都是由业务员甲与客户谈判并签订合同不合理,重大的销售业务谈判应当吸收财会、法律等专业人员参与,并形成完整的书面记录。 财务部经理保管所有的票据并有权决定应收票据贴现的做法违背了票据保管人员与贴现批准人员的相互分离的要求,容易导致贴现行为失去监督。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