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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最初发表于《收获》1995年第6期。许三观是一个从乡下来到城里,在丝厂当送茧工的青年,他看到别人卖血能挣钱养家,也就跟着去医院卖血。许三观从少年卖血到老年,一生共卖了九次血,他用第一次卖血的钱娶了媳妇成了家;此后每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家庭,为了抵挡突然来临的灾祸。在1960年代初期的自然灾害中,为了让饥肠辘辘的老婆儿子吃上一碗面条,他去卖血;为了讨好儿子插队下乡当地的队长,他卖了两次血;为了给并不是自己亲生儿子的大儿子治病,他去卖血。直到他的老年,他想为自己去卖一次血,却被血头骂得一钱不值,许三观在大街痛哭,为将来再有灾祸来临,自己不能卖血养家而伤心。<br>
《许三观卖血记》的风格保持了余华一贯的冷静,他的叙述是相当节制的。小说中最重要的叙事手段是重复。许三观每次卖血的行动是重复,而他卖血之前的准备活动——喝水,和卖血之后的补养——吃炒猪肝、喝黄酒,也是重复的。喝黄酒时的“温一温”的吆喝,也达到了重复的极点。余华以重复的方式表明自己对人生本质的某种认识,人生就是一种简单的重复与轮回。王安忆说过,尘埃也有其舞来舞去尘埃中见智慧的快乐,余华也是要在普通人对于灾难的应对当中,去展现他们虽然渺小如尘埃,却也完整俱足的人生的智慧与快乐。</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