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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魏晋南北朝时期,与中央秘书机构呈不稳定状态相反,政府各部门内及各级地方政府中的秘书机构却沿袭两汉,相对稳定。汉代设立的三公府中的长史,从三国至南北朝一直沿置,无甚变动。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行政单位的建制为州,郡,县三级,各级政府部门中设有秘书机构。汉代设置的州府主薄,魏晋时成统兵开府大臣的重要幕僚,由大臣自行聘任,负责上下行文,保管印鉴,总领府内日常事务,作用权力都颇大,为秘书首脑。郡县衙门中仍又郡丞,县丞监管秘书工作。各设有主薄,郡府主薄一职一直为以后各朝所沿用,县府主薄一职一直被沿用到清朝末年</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