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汇总纳税企业内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总机构、二级分支机构之间,发生合并形成的新设的二级分支机构,作为当年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B、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按办法规定的方法一经确定后,当年一律不再调整
C、一个纳税年度内,总机构首次计算分摊税款时采用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数据,与此后经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数据不一致的,不作调整
D、总机构应按照以前年度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
A、汇总纳税企业内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总机构、二级分支机构之间,发生合并形成的新设的二级分支机构,作为当年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B、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按办法规定的方法一经确定后,当年一律不再调整
C、一个纳税年度内,总机构首次计算分摊税款时采用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数据,与此后经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数据不一致的,不作调整
D、总机构应按照以前年度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
时间:2022-01-03 21:02 关键词: 国税税收政策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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