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登记机关:县级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男女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br>(2)结婚登记程序:<br>1)申请。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签署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br>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br>3)登记。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说明理由。<br>(3)婚前身体健康检查(简称婚检)不是取消了,而是由强制变为自愿。<br>2003年开始实行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不再保留《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中关于婚检的规定,这就是人们普遍误传的结婚不用体检的由来。其实,《婚姻登记条例》只是把延续几十年的强制婚检变为当事人自愿进行的、可选择的程序而已。《婚姻登记条例》出台后,全国各地婚检率迅速下降,一些地方新生儿出生缺陷率大幅攀升,这说明,结婚进行身体健康检查还是很有必要的。当然这项检查可以在结婚时进行,也可以在结婚后生育前进行。法律赋予当事人更多的自主权,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2005年以来许多地方政府认识到加强婚检的必要性,开展政府埋单的免费婚检。现在北京、大连等许多城市已陆续实行免费婚检,推动新人自觉参加婚检。所以,如果你所在的城市已经开展免费婚检,你就不用为婚检费用担心了。<p><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