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采购方有权部分或全部拒付货款的情况大致包括:①交付货物的数量少于合同约定,拒付少交部分的货款;②拒付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部分货物的货款;③供货方交付的货物多于合同规定的数量且采购方不同意接收部分的货物,在承付期内可以拒付。如果是因供货方应承担责任的原因导致不能全部或部分交货,应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比例乘以不能交货部分货款计算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偿付采购方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时,可以修改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使实际受到的损害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如果施工采购方为了避免停工待料,不得不以较高价格紧急采购不能供应部分的货物而受到的价差损失时,供货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