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诗意”现象,是文体风格问题,也是对曹禺剧作进行整体把握的关键之一。有人认为,从《雷雨》到《王昭君》,曹禺一直在追求“诗与戏剧”的融合,在追求戏剧的诗的境界。<br> 《雷雨》等作品中的诗意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br> 第一,曹禺总是带着极其丰富的想象和理想的情绪去观察和描写生活。他不是先有主题,而是在朦胧的诗意般的感受和想象中,抓住最激动人心的创作冲动或灵感开始创作构思。他的创作类似于诗人写诗,是从体验、感受和印象出发,如创作《雷雨》是先有了“一两段情节,几个人物,一种复杂而又原始的情绪”,创作《日出》是先想到了几句诗:“太阳升起来了„„我们要睡了”。因此,具有浓郁的情感色彩和主观因素,表现出强烈的抒情特征。在《雷雨》和《原野》中都表现了一种“不是爱便是恨”的极端感情。即使是情感的激流转入地下的《北京人》和《家》,情感冲突仍然难以解脱,随时可以爆发。<br> 第二,剧情与现实的联系并不紧密,生活表现的逻辑也不严密。我们在前面曾说到,曹禺熟悉生活,但不写身边琐事。他并不满足于仅仅按照生活的本来面目去进行描摹,而是基于自己对生活的深切体验去想象和表现他所熟悉的生活,虽然也反映出了生活的某些本质,但却常常造成作品主题的“多义性”。在《雷雨》、《日出》和《原野》中,都有一种让人不可解又惊畏的神秘力量,这些作品的主题思想也都是在经过研究者们研究之后才给予“追认”的。<br> 第三,时空感不确定,常带有偶然性或传奇色彩。特别是《雷雨》和《原野》,故事发生的时间和地点虽然有一个大致的范围,但情节大起大落,人物性格激烈而极端,背景设计富于象征性,整体氛围的营造更近于诗意化。这与在曹禺戏剧中大量存在的象征性意象有直接的关系。在教材中,我们谈到,这种象征性意象主要是通过三种方式来呈现的:即,以场景道具的方式,以人物性格的方式,以作品命名的方式。</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