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将宪法的本质归结为体现或反映全体人民的意志的观点就是全民意志论。典型的全民意志论是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倡导的社会契约论。该理论认为,政府是人们签订契约的产物,宪法则是这一契约的表现。如果政府侵犯了人民的利益,人民有权推翻政府,并重新签订契约,组织新的政府。因此宪法只能是全体人民意志的体现。全民意志论不仅在资产阶级学者中流传甚广,而且这种观点在资产阶级宪法中也有明确规定。例如1787年美国宪法、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就体现了社会契约论的思想。然而我们知道,法律是阶级社会的产物,宪法则是资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革命的结果。因而宪法所表现的只能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而绝不会是全体人民的意志。因此尽管这一理论开创了新的宪法理念,促进了宪法的发展;但它却掩盖了事实真相,麻痹了广大受剥削受压迫的人民。</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