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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的权威概念大多都是建立在某种等级系列或组织地位的权力之上的,其来源在于权威者或发布命令的人,而巴纳德则给权威以一种自下而上的解释。他说:“权威是正式组织中信息交流(命令)的一种性质,通过它的被接受,组织的贡献者或‘成员’支配自己所贡献的行为,即支配或决定什么是要对组织做的事,什么是不对组织做的事。”他认为权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主体或个人方面,把命令作为有权威的来接受;二是客体方面,命令被接受的性质。巴纳德明确指出应当从组织成员是否接受一项命令、指示或建议的角度去看待权威。他认为,当一个组织成员接受了另一个组织成员的指示或建议时,他们之间就发生了权威关系;反之,当我们说到两个人之间有权威关系时,就意味着其中一个人接受了另一个人的指示或建议。</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