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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杰斯是著名的人本主义心理学家。他将其人格理论推广到教育和教学领域,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学习理论。<br>
(1)意义学习:学习应该与个人生活、实践息息相关。学习的内容和材料应该是学生关心的,能够影响学生感情,推动学生行为,有助于学生个性形成与发展的。<br>
(2)自由地学习:每个学习者是一个独特的个体,有他自己的感情和完善自己的倾向,这种倾向只有在能体验到无条件的积极关注和自由时才能得到最好的发挥。<br>
(3)学习者中心:学习者是有目的、能选择和塑造自己行为并从中得到满足的人。教学应以学生为中心,学校和教师应尊重学生,真正把学生视为学习活动的主体。<br>
(4)学习的动机和目的:自我实现倾向乃是人类的基本动机,是学习的主要因素。意义学习的动机产生于人类基本的自我实现倾向。教师的作用是创造合适的气氛,允许自我实现倾向的自由发展。<br>
(5)学习的促进:教师是学习的促进者。促进者和学习者是平等的关系。罗杰斯认为促进意义学习的关键是存在于促进者和学习者之间个人关系中的某些态度品质。<br>
对罗杰斯学习理论的评价:<br>
人本主义学习理论重视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强调对人学习的研究;相信人的本性是好的,积极向上的。强调意义学习,重视对学生的人格完善。强调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把学生作为学习活动的主体和中心,向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学习和教学模式提出了挑战,对学习理论的发展是有很大贡献的。<br>
但是,人本主义学习理论也有它的局限性,人本主义过分强调先天潜能在学习中的作用,片面强调自由选择和自我设计,忽视了人的心理和行为的社会制约性,忽视了学生对系统科学知识和技能的掌握。</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