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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德鲁克目标管理理论为基础产生了公共服务机构的管理理论。<br>
其主要内容:<br>
在德鲁克看来,政府机构是“用经济活动所得的盈余来支付的服务性设施”,其管理的目的在于“出色的服务”。基于对预算拨款与政府机构所应达到的目标之间这种反差的分析,德鲁克认为,政府机构和商业企业都应采取同一的管理方法即目标管理方法。其基本要求就是,政府机构的工作一开始,就必须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只有规定了要求,才能拨给资源、安排先后次序、限定日期和指定专人负责。<br>
为了真正体现“服务机构应有出色的工作”,德鲁克认为,政府机构也应象工商企业一样采取实际步骤,包括:<br>
(1)认真考虑和回答自己本身的任务、目的和使命是什么;<br>
(2)从任务、使命的定义中提出能获得行政效益的明确目标;<br>
(3)围绕重点工作规定达到目标的日期、权责和达到最低效益的标准;<br>
(4)制定衡量、考核政府工作的标准;<br>
(5)对获取效益进行自我控制,以形成整个机构及其所有人员达标的系统;<br>
(6)加强对“目标和效益”的检查、考核和评估,发现和解决达标过程中的问题,以便防止把资金和精力浪费在无效果的工作上。<br>
德鲁克提出的上述步骤实际上概述了包括目标制定、分解、实施、评估等环节在内的整个政府机构目标管理的过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