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禁止条件包括两类,一类是禁止结婚的亲属,另一类是禁止结婚的疾病。(1)禁止结婚的亲属。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主要有两个方面的根据:一方面是优生学的原理。科学研究成果表明,血缘关系太近的男女结婚,易将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疾病或缺陷遗传给子女后代,有害于民族的健康和人类的发展。另一方面是伦理观念的要求。各国禁止结婚的血亲范围不同,往往与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伦理传统密切相关我国《婚姻法》第7条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正确理解和执行这一规定,应当注意以下两点:第一,禁止结婚的直系血亲,这是世界各国的通例。这里的直系血亲不但包括自然血亲,而且包括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第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指与己身出于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具体包括:兄弟姐妹(同胞的和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伯叔与侄女、姑与侄、舅与甥女、姨与甥,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在以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中,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以及不同辈分的较近血亲之间,在我国传统上一般是不结婚的,这一规定的核心在于禁止表兄弟姐妹结婚,也就是禁止长期流传的“中表婚”。(2)禁止结婚的疾病。禁止患有某些特定疾病者结婚,取决于婚姻的本质和婚姻关系的基本特征,是保护当事人根本权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的需要。我国现行《婚姻法》对禁止结婚的疾病采用了概括主义的立法,其第7条规定: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结婚。哪些疾病属于禁止结婚的疾病,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以及《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等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确认。目前,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有:在传染期内指定的传染病,如性病、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的其他传染病;在发病期内有关的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特别应该注意的是,虽然我国法律没有明文禁止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结婚,但是,为了自己和下一代的健康,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如申请结婚,双方都应接受医学咨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