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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动力”论,把动力分为两类:“最后动力”,即原动力;非原动力的动力,称为“直接动力”。<br>
(2)最后动力:是历史发展的终极动力,原动力。社会基本矛盾是最后动力的内涵,其中生产力是更根本的动力因素。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是决定其他人类活动(政治、思想文化、阶级斗争)的动力因素。<br>
(3)直接动力:来源于经济活动,又反作用于经济活动的政治、思想文化等动力因素。阶级斗争、暴力革命、物质利益的诉求、人的意志等因素,是直接推动历史运动的力量。最终动力是本源性的动力,多种因素的直接动力是其表现形式,最终取决于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及生产力发展的水平。<br>
(4)合力:历史发展是由多种力量和因素推动的,每一个人、每一种因素的力量都融合在“合力之中。”作用于历史运动的各种力量,其作用力的方向、力量大小、作用是不相同的。各种方向、层次的力量相互影响、相互制约,融合为历史的“合力”,促进历史事变及其发展。</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