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玻璃厂于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五名职工:小王、小刘、小何、小李和小周。五名职工与玻璃厂签订了合同期分别为两年、一年半、五年、三年和两年的劳动合同,经过入厂培训后,这五名员工分别安排在销售科、总务科、人事科、生产科和运输科。一年后,分配在销售科的小王工作很如意,他本人想在本单位长期工作下去,那么,只有当他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年以上,他与工厂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果他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A、A.5
B、B.8
C、C.10
D、D.15
时间:2021-12-31 07:51
关键词:
第十四章劳动合同
初级人力资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