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012年8月取得一块土地使用权支付地价款1000万元,相关税费40万元,委托建筑公司建造支付工程价款800万元,为开发该房地产向银行借款支付借款利息40万元(其中因超过贷款期限而收取的利息10万元),该利息支出能够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并能按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计算分摊。2013年12月将开发的房地产全部销售,则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万元。(已知其他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4%)
A、103.6
B、113.6
C、115.3
D、125.6
时间:2021-12-31 06:46
关键词:
第六章税收法律制度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