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认为文学是反映生活的一种特殊的思想意识形态。这就是说,文学就其最根本的性质来说,都是作家从一定的立场、观点出发对社会人生所作的一种评价性的反映的产物;就是说它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一般形态的性质可以从反映性(认识性)和实践性两方面来看:反映性是由意识形态的精神属性所决定的。<br> 它首先表明文学作为一种精神的现象不是主观自生的,归根到底是社会存在在作家头脑里反映的产物。反映具有自己的能动性。实践性是由意识形态的价值属性所决定的。如果说,反映主要是一种理智活动,是外部事物向主观意识转化的活动;那么,实践则主要是一种意志活动,是主观意识向客观事物的转化活动,表现为文学对于形成读者的人生观、价值观方面的巨大影响以及对于激励和推动读者积极介入社会人生方面的重要作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