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1)电铁牵引站供电方案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电网建设发展规划,落实差异化设计和负序谐波同步控制原则,满足电气化铁路近期、远期对电力的需求,满足电气化铁路供电可靠性及电能质量的要求。<br> (2)网省公司营销部依据审核批准的《电气化铁路供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电铁牵引站接入系统设计报告》、《电铁牵引站电能质量治理技术方案设计报告》及审查意见等文件资料编制供电方案。<br> (3)网省公司协调机构负责召集相关部门、铁路建设单位对供电方案进行会审,形成《电铁牵引站供电方案意见书》。由客户服务中心以正式文件答复铁路建设单位,并取得其书面确认。</p>